本文摘要:
赣州市纪委日前通报5家市属国有企业和9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巡视排查实施情况,以拒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赣州市纪委日前通报5家市属国有企业和9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巡视排查实施情况,以拒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中国江西网记者从该份通报了解到,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赣州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赣州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家国有企业对选人用人上有违规等问题展开排查实施。
赣州市财政局等9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对本单位不存在的涉及问题展开排查实施。通报全文如下: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0日至4月25日、4月28日至5月31日,市委先后派遣5个巡视组对赣州金盛源借贷有限公司等15家市属国有或国有有限公司企业和市财政局等17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党组织展开了巡视。根据《赣州市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的涉及规定,各被巡视单位对照市委巡视对系统意见逐项展开了排查实施。
11月7日、12月12日已分两批将先行排查做到的赣州银行等10家国有企业巡视排查实施情况向社会展开了审批。现将自律申报已完成巡视排查任务的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市属国有企业和市财政局等9个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排查实施情况不予公开发表,以拒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一、5家市属国有企业排查实施情况1、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违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的问题,清退3名违规聘请人员,已受贿违规全职取酬18.68万元;改动完备《党委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将“三重众多”事项划入党委会议事范围,具体中层以上人事选任以及向上级党委引荐后备干部,皆不应通过集团党委会研究。
针对“继续执行‘三重众多’规定不做到”的问题,完备资金管理制度,将资金调度划入“三重众多”事项和经营班子会议题,规范资金管理用于流程;实施“三重众多”事项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制度。针对“集团公司部分辖下子公司和分公司不存在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公司纪委对3家违背八项规定精神的子公司有关问题展开立案调查,对涉及责任人展开追责,其中党内警告1人、行政处分6人、通报批评4人、诫勉谈话11人,扣发涉及责任人绩效工资;受贿违规缺席资金1.7万元。实施《关于申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及规范公务招待的通报》,规范公务招待不道德。2、赣州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针对“部分‘三重众多’事项未上不会辩论,并未及时审批”的问题,批示必要责任人做出评估,并在行政不会和员工大会上展开通报批评;完备《“三重众多”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和《行政会议审核制度》,规范决策和审核程序。
针对“秉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已清退必要责任人,给与经办人员行政警告处分;已受贿违规派发工资、奖金等5.65万元;增强办公费用掌控管理,削减办公费用开支,规范执行公务招待管理规定和公务招待标准。针对“选人用人违规”的问题,清退4名违规聘请人员;强化员工管理,批示请求长假人员返岗;规范员工的选考、聘请程序,完备员工档案管理。
针对“财务管理恐慌,制度继续执行严加”的问题,解雇2名必要责任人,对2名涉及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清扫吊销5个多头开办的银行账户。制订完备《财务开支、票据规范及现金、银行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财务管理、报账申请和程序;制定《实行政府订购管理细则》,规范订购管理程序。3、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针对“实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做到”的问题,对5名涉及责任人和3名必要责任人分别展开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修改完备了《公司工作人员公干住宿费及退休金标准管理规定》和《公司公务招待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公务招待和差旅费缺席;中止了高管人员交通及通讯补助金,受贿违规派发的加班费及津补贴等资金8.87万元。针对“继续执行‘三重众多’决策不缜密”的问题,修改完备《贯彻落实“三重众多”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更进一步具体“三重众多”事项的范围、主要程序和责任追究责任,坚决集体研究要求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或备案后继续执行。
针对“继续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修改完备《高管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及办公费用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补足完备往来帐款的附件;补缴个人所得税款4.26万元。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修改完备选人用人制度,具体人事问题需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严格执行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使用公开发表聘用、星期一入必修的方式选派员工。4、赣州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针对“最重要岗位并未展开定期轮岗、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清退1名违规借出人员,已受贿违规全职取酬7.14万元;制订《重点岗位干部职工轮岗交流管理制度》、《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举荐、考核、管理实施办法》、《集团公司职工任用与辞职、岗位调整暂行规定》,规范干部甄选举荐和员工考核管理,对6名中层干部展开轮岗。针对“八项规定继续执行不做到”的问题,对5名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扣罚绩效工资,对另外2名责任人分别展开诫勉谈话、行政记过处分;制订《公司负责人赴任待遇业务开支管理实施细则》、《公务招待管理规定》等制度,受贿违规派发高管福利、超标准招待、公干住宿微克等资金13.44万元;报废微克车2辆;对微克办公用房展开拆迁排查。
针对“部分工程项目并未招投标和部分物资订购不规范”的问题,对涉及责任人展开问责,扣罚3个月绩效奖金;正式成立公司招投标中心,制订《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继续执行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订购招投标工作流程,清退6个长年合作施工队,对2016-2019年度工程复赛承包商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净水剂聚丙稀酰胺供应商展开公开招标。针对“财经管理制度继续执行不做到”的问题,对3名责任人展开通报批评并扣罚绩效工资,对1名责任人展开诫勉谈话并给与行政警告处分;对违规辖下企业负责人展开诫勉谈话、给与行政警告处分,扣除该企业的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清扫吊销6个银行账户;修改《公司物业出租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关于强化县(区)自来水公司管理的暂行办法》、《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更进一步规范资金投资管理。
5、赣州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违背组织纪律,违规用人”的问题,清退4名违规聘请人员,已受贿违规全职取酬40.62万元。针对“违背工作纪律,挤占侵吞专项资金”的问题,制订《赣州旅游投资集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事前审查,事中监控,事后检查、违规处罚流程,对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性追踪问责;减缓资金重复使用,交还投资本息666.28万元。针对“违背群众纪律,回避监督问题”的问题,制订《赣州旅游投资集团党务、企务、财务公开实行意见》,具体公开发表的主要内容、形式、时间等拒绝;完备集团会议制度、辖下公司管理办法、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对辖下公司的监管,创建“三重众多”事项、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集团公司批示或备案制度。
针对“‘三重众多’事项决策不严苛”的问题,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工作制度,修改《会议制度》,具体议事流程,完备议案会前审签制度;对决策事项积极开展全面自查,把有关“三重众多”的事项向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二、9个市政府工作部门排查实施情况1、市财政局针对“党费没收并未按照规定实施动态管理”的问题,积极开展了党费专项检查和清缴工作,新的核定党费基数并补交党费。
针对“对代管公积金管理中心违规派发福利监管不做到”的问题,对负起领导责任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受贿2013年初违规派发的福利43.67万元,敦促公积金中心实施《关于更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并未按规定公开发表招投标”的问题,对采行的政府订购方式展开自查,将上犹财政培训中心资产按规定接管给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针对“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过于”的问题,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情况督导,全面清扫部门(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共计交还1.21亿元;减缓支出继续执行工程进度,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增大专户资金清扫力度。针对“继续执行财经纪律严加”的问题,暂停公款实行家属住宅小区水电改建;强化订购程序管理,机关培训中心(食堂)制订《汇鑫餐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市发改委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遵守‘两个责任’不做到”的问题,制订《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六大工程”的实行意见》和市发改委党组领导班子、纪检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等四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表格,贯彻提升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工作水平。针对“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加”的问题,受贿违规发给评审费及双向薪酬、超标准派发和缺席的津补贴及住宿费等54.76万元,并对涉及责任人员做出适当处置,其中撤职1人,通报批评3人。针对“违背财经纪律问题引人注目”的问题,增强对所属(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涉及责任人员展开处置,其中调整岗位1人、解雇1人,对2人展开经济惩处;实施《科(管)单位决策“三重众多”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和《关于强化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针对“审核招投标项目未尽严加”的问题,对巡视对系统的20个项目展开一一审查、全面清扫;增强招投标项目的审核和监管,实施《赣州市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审核监督管理工作制度》。3、市工信委针对“党建工作捉得不力、责任制分工不具体”的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增强督查总办,实施《2016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发展计划》、《党组“三重众多”决策事项工作制度》等系列文件。
针对“‘两个责任’实施不做到,遵守‘一岗双责’主动性过于,向基层传导压力过于,廉政风险点缺少有效地防控”的问题,强化管理监督,实施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实施《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党组成员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市纪委驻工信委纪检组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细则(全面推行)》等系列制度。针对“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做到,票券津补贴,违规发给评审酬劳”的问题,制订完备各项制度,受贿违规缺席的培训费和违规发给的评审酬劳等总计31.6万元,并对涉及责任人展开问责。针对“项目资金申报审核未尽和监管严加,少数干部职工不存在违背工作纪律的现象”的问题,严苛规范资金申报、审核、拨给用于和监督管理等程序,增强项目资金监管,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考勤监管,完备《考勤制度》。
针对“财经纪律继续执行严加”的问题,完备涉及制度,将168.4万元预算外资金交纳市财政,对涉及责任人展开问责。4、市商务局针对“管党治党不力,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已完成机关党委重选工作,对2名违纪干部分别展开党纪处分和诫勉谈话。针对“组织纪律继续执行不做到”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甄选举荐条例》;制订《市招商服务中心大宗印刷制度》,规范大宗印刷工作。
针对“继续执行清廉纪律过于,实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苛”的问题,受贿违规派发的津补贴和超标准缺席的交通费和住宿费6.83万元;完备《赣州市商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和《赣州市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针对“财经管理严加,不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对招商中心大宗印刷业务违背政府订购规定问题展开调查,对涉及责任人展开诫勉谈话;对逗留财政资金专项用作全市外贸事业发展。5、市农业和粮食局针对“轻业务、重党建,党组织建设力度并不大”的问题,实施严苛党组织生活系列文件,新的核定党费基数并补交党费;实施“六个不必要分管”规定,完备“三重众多”事项决策制度。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不做到”的问题,纪检组增配1人,及时办理信访件,积极开展财务检查和问题线索调查,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1人;通过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举行廉政科学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廉政意识;党组创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3个责任表格。针对“部分局属单位实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做到”的问题,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4人、批示不作评估8人;完备公务招待、公车用于管理制度,具体“三公”经费用于情况的报告和检查拒绝,约谈警告3人;完备财务管理制度,清扫清退并交纳市财政专户有关违规资金3.96万元。
针对“违背财经纪律,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的组织专门核查,交纳市财政专户有关租金收益65.55万元;清退并交纳市财政专户有关逗留资金9.89万元,下拨各县(市、区)有关并未及时拨给逗留资金39万元。针对“甄选任用干部力度并不大,干部监督管理严加”的问题,2016年共计引入4名高层次人才、拔擢(器重)15名科级干部,新的修改考勤管理制度和日常工作纪律问责实施办法,对8名违背工作纪律人员通报批评并实施经济惩处、中止其2016年度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6、市规划局针对“党的建设弱化”、“两个责任实施不力,意识不强劲,措施不做到”的问题,将党建工作划入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工作评分细则,全面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党费专项检查和清缴工作,38名党员严苛按标准补缴党费;积极开展了科室、单位负责人党风清廉建设约谈,制订《中共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关于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行意见》等制度。针对“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受贿违规缺席私人费用和超标准缺席差旅费7.15万元,对责任人展开诫勉谈话,创建《车辆用于管理办法》。
针对“行政审核、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实施网上审核,提升办事效率,制订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程序》,确保案件依程序展开,并将涉及案件惩处情况在单位网站展开发布;强化政策法规和规划业务学习。针对“违背清廉纪律,违规全职取酬”、“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恐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不合理”的问题,将违规发给的14.63万元薪酬上缴国库,制订《关于规范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公职人员不得在企业和中介机构有偿全职的通报》;创建完备报账程序,受贿在差旅费中违规缺席购物发票费用3.09万元,对涉及责任人不予调岗处置,制订《赣州市城乡规划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批示市规划院积极开展《工资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和《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修改工作,完备《收益和分配管理制度》。针对“下属单位继续执行招标不严苛”的问题,制订《大额订购项目和大额资金开支审核管理制度》、《物资订购管理实施办法》和《勘查设计项目服务订购及分包管理办法》;具体物资订购形式、审核流程和监督拒绝,更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工作。
7、市国土局针对“两个责任实施不做到”的问题,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格》;对下属单位违规借款问题立案调查,对有关责任人给与党纪处分。针对“继续执行组织纪律有缺陷”的问题,增强党支部建设,创建党小组,如期没收党费;严苛干部动议奖提名工作程序,制订《党组干部动议奖提名工作制度》。针对“继续执行清廉纪律过于贤”的问题,对下属单位违规派发的13.77万元津补贴等资金和5名干部在企业全职违规发给的薪酬展开受贿,对机关公车费用在企业列支和“三公经费”松动问题展开排查,对涉及责任人诫勉谈话。针对“继续执行工作纪律有偏差”的问题,对干部上访中找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展开约谈,制订《党风廉政建设上访谈话实施办法》、完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订购和招投标申请不完善的四个项目展开坎革,对涉及责任人展开诫勉谈话。
8、市民政局针对“遵守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做到,轻业务、重党建,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完善领导责任实施和问责追责机制,制订《中共赣州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赣州市民政局党组班子及成员捉党建工作责任表格(全面推行)》、《赣州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针对“违背财经纪律,财务管理不规范”、“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加”的问题,完善完备财经制度,对局科各单位展开核查和督查排查,立刻暂停缴纳老干部活动经费,已完成养老服务培训费等有关工作经费50万元下拨;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对超标准派发的22.33万元先进设备奖等展开受贿,对2名责任人给与党内警告处分;实施公务用车改革拒绝,借出车辆交还做到。
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中层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的问题,开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坦率的抨击与自我批评,实施《市民政局干部甄选举荐纪实工作实施办法》,公开发表甄选一批年轻干部,民主引荐拔擢器重一批年轻干部。针对“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严加”的问题,全面完成老年公寓的工程竣工验收,并采行公开招标方式实施了公建民营并月运营;开建工程严苛按照规划设计展开建设,杜绝临时更改设计等现象的再次发生。9、市公共卫生计生委针对“党建工作推崇过于”的问题,强化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印发《关于赣州市公共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报》;强化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制订《关于在市直公共卫生计生系统全面推行“党建+”的实施方案》。针对“‘两个责任’实施不力、继续执行‘三重众多’决策程序不做到”的问题,具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干部视学问责机制;完备“三重众多”制度,继续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创建机关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制度和订购纪律检查制度;积极开展“集中于整治”工作,公安部门侵犯基层群众“微贪腐”。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苛”的问题,将预算外收益和15.01万元违规派发的津补贴上缴国库,制订《关于更进一步强化委机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对机关债务展开清扫,制订《赣州市公共卫生计生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苛公务招待程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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